中国文人喜欢在诗中臧否人物。王象春这首诗,就对项羽、刘邦这两位大人物作了一番评说。
项羽、刘邦当初并不是什么大人物,不过都是有野心的人。照司马迁的记载,他俩都见过秦始皇。项羽见了说:“彼可取而代也!”刘邦见了说:“大丈夫当如此也!”虽然一个藐视,一个艳羡,目标却都是自己想当皇帝。后来果然为了天下,龙争虎斗,打得个昏天黑地,野心得遂,小人物也就进入了“大人物”的圈子。在这场争夺中,刘邦胜了,项羽败了。在以成败论英雄的中国,自然会为胜者送上无量赞歌,对失败者则大抵少有好话,能像司马迁那样把项羽列入《本纪》,还有不少赞许之辞,就算很不容易了。王象春从功业的成就来观察,以
王象春“雅负性气,刚肠疾恶。”常出骇人之言,为此仕途多窘,官至南京考功郎,在任职期间他游览乌江和项王庙,诗人既不以成败论英雄,也不以固定的眼光论英雄,而是写下此诗发表了自己对项羽、刘邦这两个历史上的风云人物的独特评价。
参考资料:完善
博鸡者,袁人,素无赖,不事产业,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。任气好斗,诸为里侠者皆下之。
元至正间,袁有守多惠政,民甚爱之。部使者臧新贵,将按郡至袁。守自负年德易之,闻其至,笑曰:“臧氏之子也。”或以告臧,臧怒,欲中守法。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,知使者意嗛守,即诬守纳己赇。使者遂逮守,胁服,夺其官。袁人大愤,然未有以报也。
一日,博鸡者遨于市。众知有为,因让之曰:“若素名勇,徒能藉贫孱者耳,彼豪民恃其资,诬去贤使君,袁人失父母;若诚丈夫,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?”博鸡者曰:“诺。”即入闾左,呼子弟素健者,得数十人,遮豪民于道。豪民方华衣乘马,从群奴而驰,博鸡者直前捽下,提殴之。奴惊,各亡去。乃褫豪民衣自衣,复自策其马,麾众拥豪民马前,反接,徇诸市。使自呼曰:“为民诬太守者视此!”一步一呼,不呼则杖,其背尽创。豪民子闻难,鸠宗族童奴百许人,欲要篡以归。博鸡者逆谓曰:“若欲死而父,即前斗。否则阖门善俟。吾行市毕,即归若父,无恙也。”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,不敢动,稍敛众以去。袁人相聚从观,欢动一城。郡录事骇之,驰白府。府佐快其所为,阴纵之不问。日暮,至豪民第门,捽使跪,数之曰:“若为民不自谨,冒使君,杖汝,法也;敢用是为怨望,又投间蔑污使君,使罢。汝罪宜死,今姑贷汝。后不善自改,且复妄言,我当焚汝庐、戕汝家矣!”豪民气尽,以额叩地,谢不敢。乃释之。
博鸡者因告众曰:“是足以报使君未耶?”众曰:“若所为诚快,然使君冤未白,犹无益也。”博鸡者曰:“然。”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台臣弗为理。乃与其徒日张“屈”字游金陵市中。台臣惭,追受其牒,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。
方是时,博鸡者以义闻东南。
高子曰:余在史馆,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。观袁守虽得民,然自喜轻上,其祸非外至也。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,固贼戾之士哉!第为上者不能察,使匹夫攘袂群起,以伸其愤,识者固知元政紊弛,而变兴自下之渐矣。